家庭成员 Family Members
在加拿大移民法中,只要有一人申请移民,那么他的家庭成员都可以一同移民。目前家庭成员的定义是配偶、同居伴侣和21岁以下的小孩等。
配偶
- 加拿大承认同性婚姻但不承认一夫多妻。
- 只要能出具结婚证,就可以认定为配偶。如果结婚证不是英文或法文的,可以提供翻译。
- 因为中国不会给同性签发结婚证,所以中国的同性伴侣只能前往其他国家或地区领证,目前比较方便的地区有台湾、美国、欧洲等地。大部分国家或地区允许外国人办理结婚。
同居(普通法)伴侣
- 在加拿大法律中,只要双方同居一年以上并像夫妻一样生活,可以视为已经结婚。这种关系叫做普通法伴侣(Common-law Partner)。
- 和婚姻一样,加拿大只承认一个同居伴侣。如果结婚的同时也有同居伴侣,那么必须证明已经分居或者离婚。
- 同居伴侣需要共同宣誓证明双方认可这段关系,采用的表格是IMM 5409 Statutory Declaration of Common-law Union。
- 对于移民申请,通常还需要提供双方居住满1年的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显示地址的水、电、气、信用卡账单,话费账单、租房合同,第三人证词等。
事实伴侣
- 虽然没有同居也没有结婚,只要双方维持稳定的关系也可以进行团聚移民,这种关系叫做Conjugal Partner,请注意,事实伴侣和同居(普通法)伴侣不一样,同居(普通法)伴侣视为已经结婚,享受和配偶完全一样的待遇。事实伴侣不能和主申请一同移民,只能在一方已经是公民或者永久居民的时候为另外一方申请团聚移民。
小孩
- 加拿大移民法对小孩的定义是:
- 未满22岁,没有结婚也没有同居伴侣。
- 已经满了22岁,但是因为残疾在22岁以前的某个时间到现在一直靠父母的资金支持维持生活。
- 小孩可以陪同父母一起移民。递交移民之后(如果有省提名阶段,还包括递交省提名之后),小孩的年龄增长不影响移民资格。